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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干部学习制度
作者: 来源: 日期:2008-5-9 16:04:23 阅读次数:
为创建学习型街道,进一步提高党员干部的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街道党建工作,根据上级有关规定,结合街道实际,制定如下学习制度: 一、学习内容 学习内容主要有: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中央和省、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党建工作业务知识;现代经济、科技、现代法律及其他知识。根据形势任务需要,及时充实新的学习内容。 二、学习方式 学习方式要灵活多样,注重实效。 1、自学。自学是机关党员干部学习的重要形式。每天坚持挤时间自学,学习内容以党的理论知识、路线、方针、政策及业务知识为主。 2、集中学习。每年至少十次集中学习,每次不少于2小时。坚持以街道党工委组织集体学习、党支部组织学习和全体干部集中学习等方式进行。 3、参加培训。根据上级党员干部培训计划和业务培训安排,有计划地分期分批选派人员参加培训。 4、研讨交流。根据形势任务和工作需要,每年举办一次研讨交流。要确定研讨主题和重点发言人,精心组织,充分准备,确保质量和效果。 5、参观考察。有计划地分期、分批组织党员干部到市、区委确定的干部教育基地及有关地区参观学习。一般每年组织一至两次。 6、收看录像。根据学习计划安排,及时组织机关党员收听收看中央及各级领导机关制作的党员电教录像片、廉政教育录像片等。 7、个人阅读。每半年重点读一本好书。阅读书目可由组织统一制定,也可由个人自定。 8、其他形式。适时地根据学习和工作需要组织专题讲座、报告会、征文、考试等形式的学习教育活动。坚持每月写一篇读书笔记,并不定期的进行检查和展示。 三、管理和考核 加强理论武装和业务学习始终是加强街道机关自身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素质的首要任务,要摆到重要位置,坚持常抓不懈。 1、落实责任。街道党工委负责制定机关年度学习计划,并抓好组织落实;各社区、村、办、站、所主要负责人负责落实好本部门的学习,做到时间、人员、学习内容三落实;各支部书记负责督促各社区、村、办、站、所主要负责人落实学习规定;各党小组长负责落实好本小组的学习。形成四位一体的责任制体系。 2、考勤、请假和补课。凡街道党工委组织的集体学习活动,不能参加的要向分管领导请假。党支部学习不能参加的要经各社区、村、办、站、所主要负责人批准,向党支部书记请假。凡集中学习和党支部学习缺课的,事后要及时补课,并做好记录。在外工作的同志发给学习资料,以自学为主,每月向支部书记汇报一次学习情况。 3、检查交流。党工委对各党支部的学习情况每半年检查一次。检查包括学习记录、考勤记录、读书笔记等内容。检查情况以适当形式进行反馈和交流。 4、述学考学。各社区、村、办、站、所年底总结工作时要汇报学习情况,考核工作时要考核学习情况,把学习情况作为评选先进部室和先进个人的重要依据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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